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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10001302031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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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云商办﹝2019﹞号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100013020312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100013020312号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立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是深入发展中缅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打造我国与周边国家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是我国沿边开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肩负着先行先试、创新发展,为国家提供与周边国家合作示范样本的重任。
陇川章凤口岸位于中国、南亚、东南亚三大市场的结合部,与缅甸的雷基口岸相对应,,历史上就是中缅两国重要的陆路通商口岸和南方丝绸之路的重要门户,是我国辐射南亚、东南亚较为便捷的内陆口岸。近年来,该区域内中缅双边贸易快速增长,发展势头良好,国家相关部委和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为贯彻落实中缅两国签署的《中国商务部与缅甸商务部关于建设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相关要求,从中央到地方近两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自缅方去年10月份提出拟在瑞丽-木姐、孟定-清水河、猴桥-甘拜地等地建设边境经济合作区后,经中央有关部委研究并同缅方协商,缅方已明确表态在瑞丽-木姐区域优先启动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待中缅瑞丽-木姐边境经济合作区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后,再启动中缅孟定-清水河、猴桥-甘拜地等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边境经济合作区。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厅将继续支持陇川章凤口岸的工作和发展。在中缅瑞丽-木姐边境经济合作区获批并取得一定经验时,积极向商务部汇报,在对缅交流合作中持续推进、积极争取将陇川章凤口岸纳入中缅共建边境经济合作区。
以上答复如有不满意之处,请与我厅联系。
云南省商务厅
2019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商务厅开发区处张彦忠 0871-63148492
抄送:省人大常委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
云南省商务厅办公室2019年5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