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宏州委员会 德宏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德宏州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
首 页 州 情 资料库 服 务 阳光政府 责任政府 效能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显示:
德宏州林业兰科石斛经营(加工)、运输许可
录入时间:2007-09-15 19:15:50    作者

兰科石斛经营(加工)、运输许可

 

设定依据

《云南省森林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数量限制

申请单位(个人)

提交材料

一、人工种植兰科石斛属加工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单位(个人)的加工申请;2、填写《人工种植兰科石斛属加工申请表》;3、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请示。

二、人工种植兰科石斛属的运输,需提交以下材料:1、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2、申请单位(个人)填写《人工种植兰科石斛属运输申请表》。

三、从国外进口兰科石斛属的运输,需提交国家濒管办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审批条件

上述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审批部门

州、县市林业局

承办机构

州、县市林业局保护办、资源林政科

审批程序

加工、运输单位(个人)先向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出上述要求材料→审核提交材料,进行实地勘察,提出审核意见→保护办主任复审→主管局长审定→石斛加工的,由州林业局资源林政科核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石斛属运输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资源林政股核发《木材运输许可证》。

审批时限

经营加工许可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运输许可自受理之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工本费每证50元,云价费发[1995]274号文件。木材运输证工本费每证1.5元,[1992]价费字196号文件。

联系电话

潞西市林业局资源林政股:2113149

梁河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6165231

盈江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8183793

陇川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7172490

瑞丽市林业局资源林政股:4148459

畹町农林水局林业站:      5151258

监督电话

德宏州林业局资源林政科:2121347

来源: 德宏州林业局
 
主办:德宏州人民政府 制作及维护:德宏州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联系我们:xxk@dh169.net 滇ICP备075002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