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利于外经分会开展工作,根据《云南省国际商会章程》和《外经分会工作守则》,现开始收取2008年度会费。请您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将2008年度的会费壹仟元整(会长单位壹万元整)汇至以下帐户,并将汇款回执单传真到我会。交纳现金或支票亦可。
联系人:崔 文,王 诚
电 话:0871-6269873
传 真:0871-3131953,6269873
收款单位:云南省国际商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南窑支行
帐 号:14609418091001
外经分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