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国际商报讯 记者刘朝霞报道商务部合作司司长吴喜林16日在中国政府网访谈中介绍说,今年上半年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已达200多亿美元。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已于91日起正式施行。吴喜林在以“实施《条例》,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为主题的访谈中着重介绍了近年来国家支持企业“走出去”的举措:出台金融和财政支持政策,如对于企业的前期费用进行补贴等;在信息服务方面,商务部在国外有200多个机构,其任务之一就是大量搜集当地市场法律法规的信息供广大企业进行参考,另一方面是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咨询;开展跨国培训人才计划等。

  设置准入门槛也是管理手段

  有网友问如何看待《条例》所述“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但又要求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取得相应的资格,而事实上这会限制一些单位参与对外承包工程活动?

  吴喜林指出,加强管理和鼓励是并不矛盾的,要取得资格也是一种管理手段,管理是为了推进健康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在国内做一个工程有很多不同,当地的法律、当地的风俗习惯以及当地市场对工程本身就要求多的多,如果没有一定的经营人才,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到国外只能碰壁。

  据了解,目前新的经营资格办法正在抓紧制定中间,为了使办法符合这个条例,既要符合操作性,又要符合实际情况,商务部采取比较慎重的态度,已经通过网上广泛的征求意见。新的经营资格办法与现行办法相比,其对企业条件的要求将更加清晰和明确。

  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近年来,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有了长足的发展,为带动出口,推动企业国际化经营,发展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随着业务不断扩大和范围的广泛,涉及领域越来越多,也出现一些在经营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而管理条例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这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为对外承包工程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需要指出的是,《条例》明确规定了对外承包工程单位安全保障方面的主体责任。包括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保护外派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保护外派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案并落实所需经费等。

  吴喜林提醒企业,应注意认真学习《条例》中有关规定,明确“什么样的企业才能分包”、“承包公司在当地的守法经营”等重要规定。他指出,对外工程承包企业一定要了解和熟悉当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专门的规定,熟悉当地的市场,具备相应的资金和专业能力。

  配套措施和政策将陆续出台

  吴喜林介绍说,为贯彻落实《条例》,还将陆续出台包括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在内的一系列配套的促进和管理政策。

  对已经具有对外承包资格的企业在实行新条例后是否还需要重新审批这一问题,吴喜林说,目前没有考虑对已经取得资格的企业进行重新申报的问题。

  有网友问,商务部对取得了走出去资格证的企业以及已经走出去的企业在项目所在国的管理怎样进行?吴喜林表示,一些企业已经走出去了,我们对它的管理是多方面的。一是一线管理。驻外使领馆就负担着对走出去企业直接的管理。二是市场管理方面,有相应的商协会,还有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内外联动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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