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局:

昆商务〔2008130号文《关于推荐昆明银河实业总公司申请云南省外派劳务(专业)培训基地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相关外派劳务管理政策和我厅云商办〔200783号文《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申报云南省外派劳务基地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商经〔2008105号文《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外派劳务基地建设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经我厅审核,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昆明银河实业总公司备案为“云南省外派劳务厨师专业基地”。

二、请昆明银河实业总公司按照建设云南省外派劳务基地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本校的教学、设备及人力资源优势,开展专业化培训,加强与省内外具有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合作,以促进外派劳务专业(行业)基地持续健康发展。

三、云南省外派劳务厨师专业基地接受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和管理制度,加大外派人员的选拔、培训力度,及时协调和处理外派劳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基地应积极申请加入云南省国际商会对外经济合作分会,接受行业协会的指导和协调。

五、基地每季度将外派人员情况统计上报我厅,并于每年1210日前将外派劳务基地工作总结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定期对基地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不合格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将令其限期整改或取消其外派劳务专业(行业)基地资格。

六、请各州市视情况制订本地区外派劳务基地扶持政策。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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