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商务局、相关部门和企业:
现将商务部下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赴港举办“第二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08〕
8号)转发给你们,望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近期省政府在香港举办了“云南·香港深化服务贸易洽谈会”系列活动,明确了服务贸易将成为滇港进一步深化全面合作的重点和特点。紧接着商务部将于今年七月份组织“第二届香港中国服务贸易洽谈会”将为我省企业与香港开展服务贸易合作提供难得的机遇。因此,请各州市商务部门和相关部门对此项活动予以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宣传和服务工作,引导和组织企业,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促进滇港两地在服务贸易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二、请我省有关企业积极报名参加。
三、具体事项和报名参会请按照商务部的通知要求直接与中国国际技术交流中心联系,并将报名回执抄送省商务厅,以便统筹安排赴港食宿及相关事宜。
四、 联系方式:
服务贸易处 联系人:王亚娟
联系电话:0871-6969943
传 真:0871-6269942
五、赴港相关交通、食宿费用将在近期内另行通知。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赴港举办“第二届香港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