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0日至25日,由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5个打击传销工作年度考评工作组,在省综治办李继平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郑蜀饶副院长、省检察院杨汝云副巡视员、省工商局刘本军副局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指导处刘晋昆处长率领下,分赴全省十六个州、市,对各州、市人民政府打击传销工作,从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考评。考评组轻车简从,深入基层、社区,采取听取各州、市人民政府汇报,部分听取县(市、区)人民政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走访乡镇、街道,抽查“两委两所”(居委会、村委会、工商所、派出所),抽查出租屋和宾馆、酒店、车站、码头等易聚会场所等方式,对全省十六州、市及所属的32个县(市、区)(随机抽取)人民政府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和考核。 此项考评,是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打击传销工作考评机制,全面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的精神和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打击传销工作的新举措。目的是通过对各地打击传销工作的考评,督促各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制,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建立建全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有效促进全省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通过为期15天的全面摸底、考核,进一步摸清了目前残留我省的传销组织及其活动的底数,找准了当前我省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掌握了当前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提炼了各地打击传销、防范传销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抓好打击传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较好地推动了基层政权组织和执法力量打击传销工作的开展,为明年全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打下了基础。 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2008年元月8日至9日,省政府在昆明组织召开了“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暨打击传销工作表彰”会,对十六个州、市人民政府和111名打击传销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在总结2007年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的基础上把2008年全省打击传销工作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的效能,开创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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