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口岸(前称“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是在国务院领导直接推动下,由海关总署牵头,国务院十二部委共同参与建设的跨部门数据交换、联网核查和企业网上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统一的信息平台。目前,已初步建成一个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了公安部、铁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质检总局、外汇管理局等11部委的联网,入网企业达23万家,应用项目32个。
    2002年5月上海大通关现场会后,部分省、市,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与海关总署合作、在中国电子口岸基础上建立了地方电子口岸。2002年6月,朱镕基等国务院领导进一步明确要求,在全国实行“政府牵头协调、统一信息平台、手续前推后移、加快实货验放”的大通关制度。目前,上海、广州、宁波、深圳等29个省市地方政府与海关总署签署了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的合作备忘录,19个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已上线运行。地方电子口岸建设是推行“大通关”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口岸监管能力和通关效率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地方投资环境、增加区域竞争优势、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现代物流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借鉴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的先进经验,加快云南推广和应用电子口岸的进程,提高企业进出口货物通关速度, 2006年5月23—26日厅口岸处参加了在宁波举行的“全国2006年电子口岸、通关及报检实务研讨班”,并对宁波地方电子口岸进行了初步考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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