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正在完善各项材料以报国会批准颁布关于调整《资源税法》中资源税税率的决定。据此,多种矿产资源开采的起征税率将大幅度增加,部分税率与现行的征收额度相比将增加5倍。
 上调税率主要是针对金属类资源,以制止滥采现象的发生。预计拟调整的资源税幅度为:金属类矿产的税率自1-5%增至10-30%;非金属类矿产自1-5%增至5-10%。宝石类资源自3-8%增至5-20%;煤炭自1-3%增至5-20%;天然气自0-10%增至6-25%(与原油相同)。
 资源税上调后,矿产类资源的税收将明显增加,如:锰和铁为3-7.5万越盾/吨(现为1.5万越盾/吨,1美元约合16500越盾);铅为4-6.6万越盾/吨(现为2万越盾/吨);锌为8-19.5万越盾/吨(现为4万越盾/吨);铜为20-60万越盾/吨(现为10万越盾/吨);锡为130-390万越盾/吨(现为65万越盾/吨);煤炭为20-80万越盾/吨(现为4-6万越盾/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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