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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为从事边境贸易出入境人员提供便利
2008-08-05 10:27:00 ·
自2008年6月10日起,在我省边境地区从事边境贸易的人员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可以从我省国家开放的一、二类陆地口岸出入境。具体是:瑞丽、畹町、猴桥、清水河、磨憨、河口、天保、金水河、景洪港、片马、章凤、那邦、南伞、永和、勐啊、打洛、田蓬。
来源
: 边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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