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矿产开发秩序,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老挝政府近日决定暂停审批新的矿产投资项目,期限一年。已执行的项目和目前正在审批的重点项目不受本规定限制。
    此外,老挝政府还指示矿产能源部、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已签署的协议和已审批的项目,重点是对自然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并就项目合同的完善和解除提出建议,供政府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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