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商务信息
第十五期
(总第三十四期)
云南省商务厅信息处 二00五年十月二十日
工作动态
●十月十二日,新任缅甸驻昆总领馆总领事吴苗丁到我厅拜会了孙小虹厅长,双方就促进滇缅经贸交换了意见。吴苗丁说,从他最近在滇缅边境看到的情况,双边贸易交往十分活跃,中国商品物美价廉,在缅甸市场非常受欢迎。吴苗丁表示将在任职期间努力促进滇缅经贸的进一步发展。孙厅长强调了滇缅贸易的重要意义。滇缅贸易去年达到了5.5亿美元,缅甸是云南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但滇缅贸易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为此,孙厅长提出:一、通过双方的努力,争取在今后五年滇缅贸易额比现在翻一至两番,达到10亿至15亿美元。二、建议省商务厅和缅驻昆总领馆之间建立定期工作交流机制,如举行季度例会,及时交流滇缅经贸信息并协商解决出现的问题。关于大贸和边贸的问题,孙厅长提出:一、云南将积极发展与缅甸的包括大贸和边贸在内的全面经贸交流与合作。不论是大贸还是边贸,都是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贸易方式,只要有利于双方经济发展和百姓增收,只要能将双边贸易规模做大,都应当允许存在和发展;二、贸易方式应当符合贸易双方经济发展水平,边贸的存在符合现阶段滇缅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三、建议双方共同促进贸易便利化,改善基础设施、完善结算体系、简化通关手续,为发展大贸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贸易方式的平稳过渡。对此,吴苗丁表示,边贸对老百姓有利,也就对国家有利,吴苗丁最后表示将积极考虑建立定期交流机制的建议。李家寿副厅长和有关处室人员参加了会见。(外事处提供)
信息选编
●我省按照商务部等十三个部门的要求,从1999年开始,由商务部门牵头,科技、财政、铁道、交通、卫生、工商、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参与,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实施了“三绿工程”。我省的“三绿工程”是以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和畜禽屠宰加工行业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目的,以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为核心,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工程,是治理我省食品污染的一种有效的、创新的方法。六年以来“三绿工程”在我省取得明显成效。在提倡绿色消费方面,近年来我省通过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和“三绿工程宣传月”等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三绿工程”,进一步规范了全省酒类经营秩序,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等各种违法行为,全面提升了屠宰加工业的现代化水平,基本实现了半机械化和机械化屠宰。建立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维护了消费者利益,保护了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培育绿色市场方面,2003年,我省推荐的昆明商品中心批发市场被评定为全国“绿色市场示范单位”;2005年,我省推介的昆明晨农绿色产品有限公司的“晨农(蔬菜)”品牌被评定为“全国三绿工程畅销品牌”;我省确定了国家边销茶定点生产企业1家,定点批发销售企业6家,对确保我省少数民族群众喝上“放心茶”起到了有效的作用。在开辟绿色通道方面,从2005年7月25日零时起,我省在全省境内所有公路正式开通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绿色通道”的开通,对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市场处提供)
网络信息摘要:(厅信息处、信息中心提供)
●为帮助出口企业防范收汇风险,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收汇的保障作用,今年5月河北省财政厅、商务厅印发了《河北省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在国家资助标准的基础上,再按实缴申报保费给予20%的资助。经过财政、商务、信保公司的通力合作, 2005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扶持资金153万元已拨付投保企业,这标志着河北省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扶持资金政策正式启动。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政策的实施,调动了出口企业投保信用险的积极性,降低了出口企业投保成本,增强了出口企业国际竞争力,发挥了良好的政策导向作用。 更多的企业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至2005年9月底,投保出口企业在信用险项下共获得银行授信超过4亿元人民币。在今年出口退税滞后,资金周转紧张的情况下,企业通过投保信用险,银行给予准低风险融资,不仅缓解了资金压力,扩大了出口业务,而且有效地规避了汇率风险,有利于企业将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出口损失控制在最低点。
●为加快政府与企业间、企业与企业间经贸信息、政策信息和项目信息的传递和交流,青岛出台八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走出去”信息服务平台。(一)进一步完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信息库。具备相对优势、希望“走出去”的企业,可将其境外投资意向,通过市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信息库对外发布。凡符合商务部《境外投资意向信息库》条件的项目,将推荐在商务部信息库发布。(二)进一步完善投资国家地区投资项目招商平台。按照企业拟投资国家地区的要求,青岛市外经贸局将通过我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和其它外事信息资源,帮助企业发布招商信息,帮助推荐投资项目,及时提供投资政策和环境信息。发挥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涉外信息桥梁作用,帮助企业加强与投资国家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联系。(三)进一步完善投资国家地区贸易投资促进机构信息平台。青岛市外经贸局将根据企业“走出去”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通过加强与拟投资国家地区贸易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沟通信息,收集商情,对接项目。根据企业要求,邀请国外有关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开展贸易投资政策环境推介说明活动。(四)进一步完善“走出去”中介机构信息服务平台。发挥青岛市民营企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外贸企业协会、外经企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优势,宣传推介“走出去”政策信息,收集企业“走出去”意向要求。同时,发挥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贸易投资咨询公司等服务机构的作用,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五)进一步搭建国内外“走出去”展会信息交流平台。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对外承包工程技术和设备展览会等国内外展会,利用参展的国外政府部门、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和相关企业云集招商的机会,推动和促进企业与外方的联系沟通,直接参与项目对接洽谈。(六)进一步完善外资、外贸、外经“三外联动”信息交流平台。充分利用青岛市外资、外贸客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对外洽谈关注交流“走出去”信息,开展双向招商,促进“三外”联动,共同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七)进一步完善青岛国际经济信息网“外经之窗”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国家“走出去”法律、法规和支持促进政策,及时更新“走出去”工作动态。充实信息服务栏目和内容,适应企业“走出去”多方面的信息需要。(八)进一步完善“走出去”工具书和简报的信息交流平台。根据企业需要,编印“走出去”系列工具书。在向企业提供《企业“走出去”如何迈出第一步》、《境外投资项目参考文本》和《我国驻外经商机构通讯录》的基础上,编印政策法规手册,分批制定我市重点国别投资导向和市场开拓意见。定期编发《境外投资项目信息》,重点介绍不同国家地区吸引外国投资的政策法规。
报:厅领导
送:各州市商务(外经贸)局、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省贸促会各处(室)
编辑:施雪梅 张瑞冬 审核:侯大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