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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事项
名称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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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处室 |
外国投资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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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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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
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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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材料目录 |
1、企业申请报告; 2、企业权力机构决议 3、法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委派书; 4、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会计财务报表;
6、租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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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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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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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
时限 |
从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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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 |
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不符合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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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翔 唐琬 电话:3123542、3101650 传真:3149574
办公地址:外贸大楼11楼1104室
公示网站地址:www.bofco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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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及监督方式 |
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室 电话:0871-62698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