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原因),()公司拟申请终止合同章程,已于 日获得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初步同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债权人可自  日(第一次发布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终止合同章程。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云南省商务厅 地址:中国昆明北京路175号
网站管理:云南省商务厅信息化处    邮编: 650011
技术支持:云南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秘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制作维护
备案登记证号: 云ICP备030000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