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云商资61

各州市商务局、各相关企业及单位:

    第十五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将定于二00七年六月六日至十日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反映世界经济格局中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宣传国家开展服务贸易、实施品牌战略的各项相关政策,展示我省服务贸易概貌,促进新的贸易方式形成,经组委会同意,将在本届“昆交会”新设服务贸易馆。为保证组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范围:

银行、证券等金融服务企业、保险服务企业、国内国际旅游服务企业、各类仓储运输服务企业、各类中介服务企业、法律服务企业、会计服务企业、咨询服务企业、租赁服务企业、信息与计算机通讯服务企业、建筑设计与工程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务输出企业、技术进出口企业、各类维修加工服务企业、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学校、各类广告服务企业、各类文化服务企业、各类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大型卖场商场管理服务企业、其它服务企业。

二、布展原则:

展馆内将按照行业分类设立企业展区,企业布展以展现企业文化、服务产品、业务领域等内容为主,均要求实行特装。

三、展位费用及设施:

展馆内均按标准展位(3MX3M)计算参展面积。每个标准展位收取5000元人民币。展位上配备洽谈桌一张,折叠椅三把。

四、参展报名及费用缴纳:

有意参展的企业、单位请于二00七年五月二十日前将《参展申请表》(附件一)、《参展企业名录》(附件二)填写好并加盖公章后分别报送省商务厅外资处和云南品牌企业促进会。

省商务厅外资处联系人:王 翔    电 话:3123542    传真:3149574    

云南品牌企业促进会联系人:王智斌    电 话:7158983   传 真:7158981

展位费交至:

收款人:云南品牌企业促进会筹备组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吴井支行

帐号:78040154800000379

五、参展人员证照管理

按组委会统一规定,每一标准展位可免费办理参展证三份。参展人员请准备半寸免冠照片一张,以便于办理进馆证件。

布展人员请于五月二十九日到展馆内领取布展证(不压照)。

六、展馆位置:

服务贸易馆设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新馆六展厅。企业、单位报名参展后请于五月二十日后派人到云南品牌企业促进会(昆明国贸中心老馆南门二楼)确认本企业参展位置及布展事宜,并领取《参展手册》等相关资料。

七、参展时间安排:

五月二十日前,参展企业、单位报名、交费

五月二十九日至六月四日,入馆布展

六月五日,进行布展检查、封馆

六月六日至十日,参展

六月十一日至十二日,撤展

 

 

 

 

 

 

 

                           00七年三月五日

 

 

 

 

  

附件:1、参展申请表

      2、参展企业名录

      3、展馆位置图

      4、展位示意图

 

主题词:昆交会    服务贸易馆    通知

抄送:昆交会办公室、办公室、云南品牌企业促进会、外资处存

校对:包文滔               00七年三月五日印发

 

    

     注: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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