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商务厅市场流通处会同省发改委,公安厅、省国税、省地税、省工商、昆明市商务局相关处室与昆明供应商协会、昆明百货行业协会和昆明部分零售商、供应商,召开了座谈会。这次座谈会就贯彻落实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2006年18号令)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2006年17号令)(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大家畅所欲言,发表意见。企业和协会的代表认为,国家出台两个《办法》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关键是要结合云南情况狠抓落实,希望政府部门加强调研,深入基层、企业了解基本情况,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这样两个《办法》才会起到应有的作用。与会相关部门处室的代表认真听取了企业和协会的意见,认为大多数企业在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商业诚信,促进商业繁荣,满足社会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结合目前存在的问题,省级有关部门将加强调研,尽快出台我省贯彻两个《办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贯彻两个《办法》走在了全省前面,希望进一步学习宣传两个《办法》,积累好的做法和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现正值两会期间,春节前夕,大家表示要再接再厉,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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