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工作职责 (云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政策、规章。 2、负责对全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控,编发有关资料。 3、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商品结构的调整,推动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和产品的研发及技改。 4、负责全省有关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项目的收集、申报、实施和动态追踪工作;拟定并落实其他有关鼓励全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长效措施。 5、负责指导实施全省科技兴贸工作以及依靠科技促进产业提升、产品升级换代、开发高科技出口商品等工作。 6、负责管理全省机电产品的进口许可证发放及转报工作;负责全省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协调、促进全省机电和高新技术出口企业的品牌建设及推广、产品认证工作。 8、负责全省两用物项技术(包括敏感物项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的进出口管理工作。 9、指导、组织和帮助全省机电和高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加国内外有关大型机电和高新产品展洽会及开展贸易促进工作。
苏 堤 副处长(主持工作) 0871-3139185 寸 敏 副处长 0871-3210132 王青梅 副处长 0871-3210108 杨 燕 主任科员 0871-3139180 何春兰 主任科员 0871-3145322 冯 震 主任科员 0871-3210107 楼晓娟 副主任科员 0871-3145322
工作邮箱:chanyechu@bofcom.gov.cn yncycn@gmail.com
传真:86-871-3164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