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受理2006年羊毛进口关税配额申请的通告
2006年羊毛进口关税配额已于11月20日申领完毕,根据《2006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65号),从即日起停止受理企业羊毛进口关税配额申请。
商务部外贸司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