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国际发展署:继续对包括中国在内的25个伙伴国提供无偿援助。主要领域为(1)人权保护、民主发展方面研究。(2)政府(立法机构、环保)、私营部门机构执行能力建设。(3)土地资源管理、规划;农村生态保护。(4)提高农村妇女生产技能、生活基本需求的扶贫项目。(5)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清洁生产。(6)动植物保护,卫生疾病防控。 德国:继续给予技术合作援助。按照中德发展合作混委会承诺支持(1)新能源和农村发展。(2)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发展(3)国家法官学院建设。(4)知识产权保护等项目。未来技术合作重点为:未来技术合作的重点为:1、公共卫生(包括血吸虫病及艾滋病综合防治);2、城市发展;3、 金融领域,尤其是小额信贷;4、新能源与能源有效利用;5、高级人力资源发展。 丹麦:恢复对华提供无偿援助。决定自2005年起,在未来四年内对华提供3亿丹麦克朗(约合4000万欧元)援助。支持中国可再生能源――风电开发等项目 荷兰:政府将通过亚洲协作项目在今后五年中,每年向中国提供210万欧元的发展援助,支持5个合作项目,主要集中在私营部门、环境、能源、水管理、医疗及良政等领域。 联合国儿基会:将在2006-2010年筹集1.01亿美元,用于世界各国的发展援助,其中:600万美元用于政府间援助,400万美元用于国际民间组织援助。支持(1)中国“十一五”规划建设项目。(2)中国经济、金融改革。(3)建立联合国机构与中国政府机构对话机制。(4)中国儿童生存、发展问题;减少艾滋病对儿童的影响。(4)减少中国地区间差异,扶持贫困地区的儿童与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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