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云南昭阳威力淀粉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之一,向国家商务部提出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四号)决定自2006年2月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这是商务部应国内产业申请发起的第一起涉农产品反倾销案。
     2006年8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60号公告,公布了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案的初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倾销,并由此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根据初裁决定,自2006年8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35%—57.1%)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进口马铃薯淀粉对我省进口马铃薯淀粉产业造成的损害,促进我省马铃薯淀粉产业的发展,促进我省涉农产业的发展。是企业充分利用国际规则保护自己的结果。

                                                                        二OO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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