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领导的批示,为借鉴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的先进经验,加快云南推广和应用电子口岸的进程,提高企业进出口货物通关速度,推进我省口岸“大通关”改革进程,2006年5月23—26日厅口岸处派员参加了在宁波举行的“全国2006年电子口岸、通关及报检实务研讨班”,并对宁波地方电子口岸进行了初步考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方电子口岸建设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推进,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外向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由于信息不畅造成的口岸通关效率和质量不高已逐渐成为口岸经济发展的瓶颈。要解决信息渠道不畅而导致低效率的现象,就必须对各口岸相关单位进行信息系统的全面整合和联网,实现资源共享。为此,在国务院领导直接推动下,由海关总署牵头,国务院十二部委共同参与建设了跨部门数据交换、联网核查和企业网上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统一信息平台,即中国电子口岸(前称“口岸电子执法系统”,www3.chinaport.gov.cn)。
  电子口岸自从1999年第一个应用项目--"全国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项目"推广应用以来,已经在规范进出口秩序,加快通关速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贸易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经过7年努力,中国电子口岸已初步建成一个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了公安部、铁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质检总局、外汇管理局等11部委的联网,入网企业达23万家,应用项目32个。
  2002年5月,时任国务委员的吴仪同志在上海大通关现场会上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在“电子口岸"的大平台上实现联网,形成管理合力。上海大通关现场会后,部分省、市,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与海关总署合作,在中国电子口岸基础上拉开了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的序幕。2002年6月,朱镕基等国务院领导进一步明确要求,实行"政府牵头协调、统一信息平台、手续前推后移、加快实货验放"的大通关制度。2005年6月海关总署下发了《关于加快推动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署厅发〔2005〕235号),要求各地海关积极协助地方政府推动地方电子口岸的建设。
  地方电子口岸平台是以中国电子口岸为依托,主要以地方政府牵头建立的集口岸通关、物流、商务为一体,严密监管与方便快捷相结合的大通关统一信息管理平台,旨在整合原来分散在各个口岸单位、政府机关和企业的信息系统,并以统一信息平台形象为外贸企业、相关物流单位和口岸大通关提供"一站式"服务。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上海、广州、宁波、深圳等29个省市地方政府与海关总署签署了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的合作备忘录,19个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已上线运行。
  实践证明,地方电子口岸的建设是推进“大通关”制度,不断提高口岸监管能力和通关效率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地方投资环境、增加区域竞争优势、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现代物流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宁波电子口岸建设基本情况
  宁波市于2001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口岸“大通关”建设。根据宁波口岸的发展需要,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集中时间解决一批,力求做到“四个明显”,即口岸环境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通关速度明显加快、综合费用明显下降。在大通关建设过程中,由于传统的工作方式已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信息资源共享和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也难以适应企业对提高通关效率、改善口岸环境的要求。在2002年上海大通关现场会后,宁波口岸决定建设“统一信息平台”。2002年8月,经过调研制定了宁波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2003年开始,宁波市把口岸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作为实现大通关的关键项目来抓。同年11月,由宁波市政府牵头,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海事局、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宁波分中心及宁波港集团公司等单位共建,成立了宁波电子口岸物流信息有限公司,作为平台开发建设的实体。
  2004年宁波电子口岸开始正式运作,主要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编制宁波电子口岸总体规划。根据电子口岸建设的总体目标,结合宁波口岸实际,邀请国际知名的埃森哲咨询公司,进行了半年多的调研,并广泛邀请业界专家参与,编制了《宁波电子口岸平台规划》,2004年10月通过了评审。二是完成“两网整合”,搭建主体框架。在总体规划完成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利用现有宁波海关公共住处服务网和宁波港集团EDI中心,完成了“两网”部分功能的整合和主体框架的搭建,使宁波电子口岸平台初具雏形。2004年10月,海关总署副署长与宁波市长共同签署了《关于建设宁波电子口岸的合作备忘录》,标志着海关总署与宁波市政府合作共建宁波电子口岸取得重大进展。
  2005年宁波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宁波电子口岸的开发建设力度,成立了宁波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两位副市长担任副组长,22家驻宁波口岸查验单位和地方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办公室设在市口岸办,负责制定电子口岸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和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宁波电子口岸进入到实质性的政务业务系统整合的应用项目开发阶段,逐步推出包括报关报检一单两报系统、仓库联网应用系统、进口电子提货单联网应用系统、出口退税预申报系统、仓库联网应用系统等12个应用项目。同年8月,宁波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电子口岸建设的目标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
  宁波电子口岸建设近期目标主要是:按照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和严密、高效、科学、安全的整体要求,力求电子口岸信息平台为“大通关”建设发挥重要的支持作用;重点业务项目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口岸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开发取得重大进展;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经济活动主体之间信息共享程度明显提高;信息平台运作的相关法规和标准逐步完善。初始以服务海运贸易物流为主,继而扩大到服务陆运、空运和多式联运,进而与国际接轨的以政务性质为主的区域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初步形成。基本实现一次输入,多次使用;一个窗口,全面查询;一套系统,分类服务;一次认证,全线贯通;一次交费,全程通关。
  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主要工作包括:
  1.建立统一的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宁波电子口岸信息平台由内网和外网构成。平台外网是面向社会、面向公众的服务专网,它通过一点接入的方式,一方面与中国电子口岸外网联接,另一方面与地方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外网联接,实现互联互通。
  2.开发一批重点应用项目。到2005年底,宁波电子口岸推出包括报关报检一单两报系统、仓库联网应用系统、进口电子提货单联网应用系统、出口退税预申报系统、仓库联网应用系统等12个应用项目。
  3.整合政务信息资源。落实中国电子口岸重点业务系统在宁波电子口岸的延伸服务,研究整合地方电子口岸查验部门对进出口外贸货物、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在申报、监管、查验、征税(收费)、出证、放行信息中的互联互通,满足社会对口岸政务信息资源的迫切需求。
  4.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信息平台作为在线应用信息系统,做好安全防护,保证系统稳定和可靠运行至关重要。逐步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建立电子政务信息体系,加强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和应用管理,建立数据备份。
  5.完善平台标准化体系。信息平台在实施与各部门、各单位的互联互通中,抓紧制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网络安全的执行标准,建立起中央与地方电子口岸信息平台统一标准的实施框架。
  三、对云南电子口岸建设的几点建议
  我省地方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设由于还未起步,可以通过认真调研,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从建设思路和工作措施上扬长避短,结合云南口岸实际,尽早通过口岸电子平台的建设,优化和整合口岸资源,逐步使口岸的信息化应用从分散走向规模、从复杂走向标准、从传统走向智能,以全面提升口岸综合竞争力。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职责。由于地方电子口岸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的工程,涉及从中央到地方的众多部门,协调难度较大,根据国家对电子口岸的总体部署,以及一些省市的经验,建议省政府成立云南省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口岸领导担任组长,各口岸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组成,对云南省电子口岸建设全面工作进行领导。省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由省商务厅负责牵头制定电子口岸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和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总之,地方电子口岸的建设必须要依靠地方政府,建立"地方政府牵头、与中国电子口岸合作、驻滇查验部门和地方相关部门联合共建"的合作建设机制,才能确保地方电子口岸持续、健康发展。
  (二)合理制定建设方案,编制云南电子口岸的总体发展规划。建议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查验单位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平台资源,将大通关相关的服务项目、执法项目和执法要求进行必要整合,从总体设想、业务流程、技术支撑、投资策略等诸方面对云南电子口岸进行规划论证,注重方案规划的可行性和前瞻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渐推进我省电子口岸进程。
  (三)成立信息平台开发建设运营实体。通过对目前已上线省、市电子口岸建设情况的了解,借鉴其成功经验,建议成立云南省电子口岸信息有限公司,由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电子口岸公司在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和应用推广等方面的工作;由省信息化管理部门在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标准化体系和安全规范的制定方面提供帮助指导。
  (四)整合信息资源,搭建实体平台。整合分散的业务系统和开发应用信息资源在一个平台上运作是一项复杂而繁重的工程。建议在实体平台的建设和具体项目的推广应用中,要紧密结合口岸实际,由易到难,由简到繁,以点带面,逐项推广。根据平台的操作特点,积极探索改革现有作业方式,调整优化通关、检验的业务流程和监管模式,简化企业操作。
  (五)保证建设,落实资金。地方电子口岸是一个基于信息资源共享的开放性、公益性、服务性的信息平台,是不以赢利为目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议由省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平台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平台边建设、边开发、边运行、边见效、边完善。

 


                                  ( 口 岸 处)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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