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内外贸统一管理运行机制是深化我省流通体制改革的一项紧迫任务



    建立健全内外贸统一管理运行机制,既是打破流通管理中内外贸两张皮格局的需要,也是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取消外贸进出口经营特权的需要,是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内外贸差别越来越小、互相融合的历史必然,是打造小政府、大市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经营成本的要求。内外贸统一也是世界各国商务管理的基本模式。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国家已于去年组建了商务部,实现了全国内外贸的统一管理。经国务院批准,省委省政府决定组建云南省商务厅。目前省商务厅的组建已基本完成,随着省商务厅的组建,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内外贸统一管理的运行机制,实现内外贸统一协调管理和发展是我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目前我省流通体制的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以及我国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我省流通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了从计划流通体制向市场流通体制的转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化、多业态、竞争程度不断提高的市场流通格局正在形成,流通领域和流通体制进行了一系列变革。但由于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我省流通体制还存在一些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1、我省的内外贸处于分割局面。在商品流通流域,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经过了许多的变化。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撤销了贸易部,组建了商业部和对外贸易部,内外贸正式分家。由于国家实行内外贸分割管理体制长达50多年,我省内外贸也处于分割的局面。由于内外贸管理体制长期处于分割的局面,内外贸经营也处于严重分割的局面,经营外贸的企业很少经营内贸,经营内贸的企业很少经营外贸。内外贸市场准入标准也存在较大差别。相对而言,内贸市场准入标准低,外贸市场准入标准高。

    2、以分散化、小型化、初级交易方式为特征的传统流通组织与经营方式仍占据着流通领域的主导地位。无论内贸还是外贸,流通组织化程度低,单体分散经营的流通主体所占比重较高。单体经营的个体商户在全省流通主体中的比重高达90%以上,大型流通企业屈指可数。流通领域从设施到管理手段都比较落后,流通现代化总体水平较低而且进展缓慢。在内贸领域,以满足初级交易为主的传统经营方式大量存在。在零售环节,百货商店、个体商户以及集贸市场是最主要的零售经营形式。在批发环节,生产企业的销售机构及各类销售代理承担着主要的批发任务,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的批发交易中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3、缺乏完善的商业规则,流通秩序混乱与竞争环境恶劣,流通规章制度不健全。如缺乏针对流通领域的定价方法、价格折扣使用条件与方式等的规章制度,导致当前流通领域的价格竞争异常激烈,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竞争现象难以制止。在交易规则方面也存在许多疏漏,缺乏商业结账周期的规则,对一些经营形式、交易方法还缺乏具体的行业规范。同时,没有完善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许多涉及千家万户的农产品、食品、日用小商品仍然是以自然形态进入流通和市场,为假冒伪劣商品大量充斥市场提供了方便,也极大地影响了流通效率的提高。

    4、国有流通企业与多元化流通主体竞争地位不平等,政府对国有流通企业的保护和干预依然较强。在多元化流通格局稳定发展的今天,国有流通企业仍然有着相当的市场影响力,而且享有较为优越的政策优势,政策资源乃至一些市场资源仍然比较多地集聚在国有流通企业中,如上市融资、重要商品流通的市场准入与垄断特权等。与此同时,政府对国有流通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行政性干预依然存在,在流通领域的结构调整中,国有及国有控股流通企业的重组、兼并及合并,还需要政府主导。政府的干预不仅有违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的规则与要求,而且继续加大了国有流通企业与多元化流通主体之间的不平等竞争。

    5、流通领域缺乏系统、全面的长期发展规划,影响了流通领域的改革与发展。受体制变化和政府职能部门调整等因素影响,流通主管部门及其相关职责变动非常大,使得流通体制改革的步伐趋于减缓,更没有形成系统、全面的长期发展规划。这样造成政府及流通主管部门难以全面推进流通领域的发展,同时也很难对流通领域的发展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与引导。

二、内外贸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的必然性

    1、内外贸统一管理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大势所趋。首先,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外贸经营权要放开,国内市场要进一步开放,内贸企业要求获得外贸经营权,要求开拓国际市场,外贸企业要求参与争夺巨大的国内市场,内外贸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其次,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外销比例的取消,我国内外贸企业在与外商投资企业的竞争中也将推进内外贸的融合。再次,随着国际国内市场差别的缩小,我国经济与国际对接的加快,相互间经济贸易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内外贸的结合也就势在必行。最后,内外贸统一管理也是世界各国商务管理的基本模式,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2、内外贸统一管理与协调发展意义重大。经济贸易发展要求打破体制、机制和政策上的障碍,只有实行内外贸的结合,促进内外贸的协调发展,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才不会给经济发展造成阻碍。同时,内外贸统一管理与协调发展有利于内外贸的整合,有利于国内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出口,并能进一步推动平等、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

    3、理顺内外贸管理体制是其进一步协调发展的前提。由于内外贸管理体制上的长期分割,内外贸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加之原有内外贸管理部门权限职能的交叉,不利于内外贸协调发展。只有实行内外贸统一管理,进一步理顺内外贸管理体制,才能促进其协调发展。

    三、推进内外贸结合与协调发展的建议

    1、进一步理顺职能。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这次机构改革,把原省外经贸厅的职责,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口岸管理、对外经济协调、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等职责,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等职责并入了省商务厅,促进了内外贸结合与协调发展。这次机构改革,商务部门的组建是理顺部门职能,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契机,我们不仅要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明确部门间的职能,理顺工作关系,同时要界定好部门内部处室职能,形成合理分工。要通过深化改革,不断调整和理顺管理职能,建立起中央与地方统一协调的商务管理和运行体系。鉴于《规定》中,省经委的“管理和审批加油站建设”与商务厅的“按有关规定对全省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进行监督管理”职能交叉;省经委的“负责全省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与商务厅的“指导全省报废汽车管理”职能交叉的问题,省商务厅向省编委、省政府进行了反映,省编委印发了《关于调整省商务厅、省经委个别内设处室职能的通知》,明确省商务厅市场流通处不再承担“指导全省报废汽车管理”的职能,省经委能源协调处不再承担“管理和审批加油站建设”的职能,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能。

    2、地州市要建立上下对口、内外贸统一管理的机构。由于我国内外贸管理长期处于分割状态,省级和地州市县内外贸管理也长期相互分割,尤其是各地州市的县一级,多数无外贸管理部门,内贸管理非常薄弱。省级机构改革为深化我省流通体制改革开好了头,起好了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机构改革,各地州市县党委政府也应高度重视,要将地州市县政府的内外贸职能合理归位,将内外贸、外经等机构进行合理整合,建立上下对口、内外贸统一管理的机构,逐步推进我省内外贸的结合,为深化我省流通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3、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充分发挥内外贸整合效应。从总体上看,通过这次改革,实现了内外贸统一管理,使商务厅的职能加强了,工作范围扩展了。但是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商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不是几个部门职能的简单并转,而是要实现内外贸的统一协调管理和加快发展,其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发生了质的飞跃。为此,无论是省级商务管理部门还是即将组建的地州市县商务管理部门,都要树立大市场、大流通的观念,将国内流通与国外流通看作是统一的交换整体,工作方式和方法要有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要通过这次改革和职能调整,进一步解决政企不分、职能交叉和权责脱节的问题。总的原则是,政府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不该管的事坚决不管;该由市场调节的,就坚决放开;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和商务厅的职能调整,下决心减少审批事项,改革审批制度,规范审批行为,增强服务功能。

    4、加强调查研究。由于长期内外贸管理分离,原来主管内贸工作的同志对外贸工作不够熟悉,而原来外贸主管工作的同志对内贸工作不够熟悉。机构合并后,要求商务部门的工作同志既要熟悉内贸工作,又要熟悉外贸工作,所以需要我们加强调查研究。加强调查研究,不仅是内外贸统一管理的需要,更是加强国内贸易立法和制度建设的需要。当前我国国内贸易管理的规定相对薄弱,急需加强这些方面的立法。我们不能等待国家立法以后,才研究制定我省的有关制度,要以建立符合WTO贸易制度统一实施原则为突破口,尽快研究制定我省规范市场主体、市场准入、交易规范、商品交易标准和公平竞争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修改有关行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为此,我们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国家开展相关立法和我省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奠定基础。

    5、加强市场监管,建立诚信体系。要实现内外贸的有机结合,必须使内外贸齐头并进,协调发展。当前,在国内贸易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充斥泛滥,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要下大力气对国内贸易市场进行整治,净化市场,营造对违法行为有强大威慑力的经营环境,加大违法成本。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出台支持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激励、处罚措施,真正形成让讲信用者得到保护和发展,让不讲信用者付出高昂代价的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建立诚信体系是各级商务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

    6、大力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要积极促进和引导流通领域国有资产的合理调整,对于那些已经丧失竞争能力、资产质量比较低的国有流通企业,要通过出售、拍卖、租赁以及托管等方式加快国有资产的退出,为民营流通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推进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规范股份制改造,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努力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要坚定不移地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大型流通企业的内外贸一体化进程。积极促进内贸企业登记外贸经营权,鼓励外贸企业开展内贸业务,促进内外贸在企业层面的有机结合。

    7、鼓励中介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商务机构的组建不可能包揽商务流通领域的所有管理和服务内容,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之后,政府直接行政性干预要大幅减少,行业性管理机构的协调与控制能力要大力加强。各级商务机构要集中精力促进内外贸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把一些属于中介服务范围的职能交还行业协会。要鼓励和支持中介组织的建立,并按国际惯例,规范中介组织的运作,增强其服务功能和手段,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起符合国际化标准和惯例的行业组织,使它们真正成为行业进步的推动者、行业利益的维护者、政府实施对全社会行业管理的依托者。

    商务厅的组建应该说是深化我省流通体制改革的新起点,但建立健全我省内外贸统一协调管理与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实现内外贸的健康协调发展,全省各级商务部门还有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要做。就当前而言,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省商务厅的职能,建立健全省、市、县内外贸统一管理的管理机制是深化我省流通体制改革的一项紧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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